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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:

一、依教育部年度大專院校交通安全評鑑實施計畫。

二、依本校「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章程」辦理。

三、依本校交通安全實況及學校週邊交通狀況暨環境辦理。

貳、目的: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教育,灌輸交通事故預防概念及事故發生處理原則,並加強校園內各項交通安全措施之規劃,藉以維護學生行的安全,減少交通意外事故發生。

參、執行要點:

一、學務處:

(一)依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,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(如附表一),推動年度各項交通安全教育工作,召開「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議」檢討執行成效。

(二)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實施計畫,依本校編列相關預算,辦理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。

(三)成立交通安全宣導網頁,蒐集交通安全教育等相關資料,適時公布網站,加強宣導效果。

(四)配合校園減量用紙,環保概念將交通安全重要訊息以電子郵件(E-mail)寄發給全校師生;結合各項活動於校園及校內各項電子看板功能,如:校外賃居訪視、入學新生教育宣導、轉學生入學、全民國防教育等多元方式,實施交通安全教育,加強宣導交通安全。

(五)校本部軍訓室暨生輔組,南大校區學生工作組建立聯絡窗口,實施交通安全宣導及交通事件之處理通報,妥善協助學生處理交通意外事件,加強學生校外輔導及家庭聯繫,防範學生交通違規,培養良好行車安全習慣,預防交通事故發生,並應對違規學生實施適當之輔導教學。

(六)統計分析學生學期、學年度交通事故發生原因、時間、地點,據以擬定宣導教育重點與精進改進措施。

(七)課外活動組指導各社團依據年度計畫,於辦理寒、暑期營隊幹部行前訓練時,配合辦理活動安全注意事項(含交通安全) 宣導。

二、總務處:

(一)車輛行駛校區管制辦法及車輛違規相關罰則之擬訂與執行。

(二)校區、宿舍區門口人車出入動線規劃與管制,及校區汽、機、自行車停車場之規劃、設置及維護。

(三)定期檢討校園人車動線及週邊交通安全及停車設施、編列相關預算整修;並就學校週邊危險路段或交通工程設施,協調相關單位進行改善。

(四)校區車輛進出之管制,校內交通安全維護與車輛檢查、糾舉查處。

三、校園規劃室:本校各校區校園內建築整體規劃運用上,適度配合校區內停車設施規畫、校園、內行人與車輛動線設計,以及影響交通安全因素因應等事宜。

四、各學院、系(所):協助學生交通安全宣導教育及學生交通事故之處理與慰問等事宜。

肆、具體作為:

一、宣導教育:

(一)重點教育:鑒於學生交通意外事故絕大多數肇因於騎乘機車,著重點於「騎乘機車」之安全宣導教育,提醒學生騎乘機車,務必佩戴檢驗合格安全帽,並遵守交通規則;另針對政府重大交通執法內容與宣導重點,結合本校近期發生交通事故肇因,除以光碟影片、海報、電子報等方式,密集性傳達學生交通安全理念與相關交通法令規則,建立正確觀念防止意外事故發生。

(二)平時教育:

1.藉由交通安全網頁、全民國防教育課程、電子佈告、E-mail等方式,持續性實施交通安全教育及案例宣導。

2.製作緊急救援卡,於新生領航營、轉學生入學時機,發送每位同學。

3.賃居訪視時機,對賃居校外同學實施個別教育,提醒往返學校與居所之間應遵守交通規則,注意交通安全。

(三)交通事故預防與處理:

1.交通事故預防:

(1)檢討校內車流狀況,訂定管制措施,並由總務處駐警隊嚴格執行相關措施,杜絕校內車禍事件發生。

(2)針對校外交通安全狀況,檢討學生易肇事路段附近相關交通安全設施運作狀況,與新竹市政府、市警局及交通隊、轄區派出所保持密切連繫,提供適當建言,以為地方政府施政參考。

(3)與鄰近社區鄰里長保持密切連繫,掌握校外賃居同學交通安全狀況,列為宣導教育重點。

(4)於學校網站相關網頁內建置,提供同學發現影響交通安全時之反映管道;並參考交通部、內政部警政署及交通安全教育單位所製發車禍預防之相關宣導資料、影片等,放置於網頁內,提供點閱。

(5)因應本校多斜坡之地形,檢討校內各項易造成事故之設施,擬訂相關改進辦法,於各級會議中提出供相關業管單位參考改進。

(6)檢討校內事故以腳踏車摔車為主要原因,且近年自行車運動逐漸風行,校內行車安全以腳踏車使用安全為主,提醒同學勿站立於腳踏車後座甚至避免雙載。

2.交通事故處理流程:

(1)印製緊急救援卡,正面列出校本部軍訓室暨生輔組(03-5711814;03-5715131#66666),南大校區學工組(0911-799474)分機及自動電話,以提供同學在緊急時刻能及時得到支援;背面列印發生事故之處理原則,使同學在發生事故時能不慌張,按程序處理事故。

(2)軍訓室(生輔組)及學工組值勤教官接獲交通事故訊息(訊息來源:當事人、當事人同學、親屬、系所師長、警察醫療單位),立即查證並且蒐集彙整初步事故之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資料,報告軍訓室主任及學務長後馳赴現場或醫院採取相關協助作為,並且通報學生家長及系(所)主任(所長),依據事故傷亡情形按照教育部規定完成通報作業;稟承學務長及相關業管主管指示,協助處理醫療救助、平安保險等善後事宜。

3.事故處理後之檢討與精進作為:針對交通事故個案,檢討發生事故肇因(交通設施不當、佩戴不正確或未戴安全帽、未遵守交通號誌與規則等),除函請相關權責交通機關參酌改進外,並且以個案肇事原因採取適時適切之宣導教育,運用宣導網頁以案例方式宣導,提醒學生注意行的安全,防範類似交通事故之發生。

二、交通事故統計分析:每學期、學年度結束後,統計分析該學期(學年)內學生交通事故,檢討肇事之年級、時間、地點、交通工具、事故發生原因等,列入下學期(年)交通安全宣導教育重點;於本校「交通委員會議」中提出報告,除策定宣導教育重要內容與重點外,並檢討交通事故肇事原因,採取改進與精進具體措施。

三、本校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執行要項表,如附表二。

伍、經費:由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
陸、本計畫奉核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。

國立清華大學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成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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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交通安全教育執行要項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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